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既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又及时快捷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特向全县参保人员公告如下: 一、疫情期间简化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 春节假期后(2月3日正月初十),为避免人员聚集到县政务服务大厅造成交叉感染,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参保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或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电话办理,缴费方式为网上转账。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账户:93 开户行:邮储银行利津支行 到乡镇(街道)医保窗口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需补缴的可直接通过电话做参保登记后缴费,新生儿及其他人员新参保的可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照片的方式办理。 二、采用免费邮寄方式办理政务大厅医保窗口业务 在防控疫情期间,不建议非紧急事项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需紧急办理的事宜,可先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对确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我单位将提供县内双向EMS免费邮寄服务。办理人可在春节假期后(2月3日正月初十),通过EMS将申报原件邮寄至医保窗口进行办理。 政务大厅医保窗口电话: 邮寄地址: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县政务大厅B区医保窗口 乡镇(街道)医保窗口受理居民医疗保险非联网报销材料时同样适用县内双向EMS免费邮寄服务(受理电话见附件),地址为各乡镇卫生院医保窗口。 三、非审批异地就医联网备案业务通过电话办理 在防控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可通过电话办理非审批异地就医联网备案手续。(受理电话见附件) 四、门诊慢性病患者有关业务 疫情期间,门诊慢性病患者确需就近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可通过电话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为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对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 五、其他医保窗口业务 参保人员有其他政策和业务问题需咨询的,可先行致电县医保局和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受理电话见附件) 参保人员确需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务必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服从大厅工作人员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 附件:县医疗保障局及各乡镇(街道)医保窗口联系电话 利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利津县医疗保障局及各乡镇(街道)医保窗口联系电话 县职工医疗保险() 县居民医疗保险() 县慢性病管理 () 利津街道:参保()报销() 凤凰街道:参保()报销() 北 宋 镇:参保()报销() 明 集 乡:参保()报销() 盐 窝 镇:参保()报销() 陈 庄 镇:参保()报销() 汀 罗 镇:参保()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