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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大幅下调

2024-01-04 21:42
摘要:为了做好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衔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从7月1日起,阳江市将下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届时,参保费用由原来每人每年120元下调为每人每年30元。此外,城镇居民医保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大幅下调,由原来每人每年120元下调为每人每年30元。参保者所享受的待遇保持不变,即每个社保年度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20元,住院报销封顶为13万元。

  据了解,此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大幅下调,旨在做好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衔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调整后,参保者的30元参保费当中,20元用于普通门诊统筹,参保者可以全家合并使用,仅限当年有效,不结转,且只能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另外10元用于投保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保证参保者每年住院最高赔付额有13万元。

  市社保局医保科负责人介绍,为在下一步做好与新农合的衔接,从明年开始,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年度由原来的社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跟新农合一样,市民必须在每一年的年末缴费参加第二年的城镇居民医保,超过缴费期限则不能再参加该年度的居民医保。为了方便办理城镇居民医保,今年下半年的保费将于2011年的保费合并征收,即每人缴费45元。

  此外,城镇居民医保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调整后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分别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0元和65%,一级医院为300元和60%,二级医院为400元和55%,三级医院为700元和50%。市外就医的起付线为900元,就医办理审批手续的支付比例按市区同级医院下调5个百分点,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下调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参保者市外就医的转诊权限由原来的三甲医院,下放到市区二级医院。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新农合从今年6月1日起从市卫生局移交给市人社局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逐步实行并轨运行。预计到明年将合二为一,并统一称为阳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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