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直公费医疗查询:
广东省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局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1、 统筹基金
(1) 资金来源:
(2) 支付范围
(1)资金来源:
(2)支付范围: (3)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职工所有,可以结转和依法继承,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能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3、用人单位缴费的分配 用人单位缴费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时,先按每人每年100元基础金划入,然后,在职职工以其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以下为1%;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2%;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2.8%;退休人员为5.1% 。 4、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确定 (1)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以每次住院计。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4 %;二级医院为6%;三级医院为10%。退休人员为在职职工的70%。 (2)设置起付标准,主要是避免小病滥住院、门诊费用挤占统筹基金,以及确保统筹基金有足够的“保大病”支付能力。起付标准定得过低起不了作用(或作用不大);过高,又会 使职工大病时负担过重或住不起院。为了有利于发挥起付标准的“门槛”作用和便于操作,全国各地基本上都按国务院的规定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0%来确定起付标准,而且是按每次 住院计算。《方案》同样采用了这种做法,按医院级别不同设置了不同的起村标准。综合平均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8%,比国家规定的10%稍低。这样可适当减轻职工的负担, 又使大额医疗费用的患者易于承受。尤其是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更低(比在职职工的标准降低了30%),受益更多。 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的确定
(1)最高支付限额:按年度累计,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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