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没有网上医保查询,请按以下方法查询玉林医保卡余额: 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16号)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玉政办发[2007]208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为本市参保人员提供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保健、基本医疗、残疾康复、健康教育即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下简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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