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医疗保险账户查询: 取消参保职工患病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规定,自今年元月起将全市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全部放开,以增加医疗市场的竞争力。 九江医疗保险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保个人账户按实际注入金额与使用金额结算,结余归己,超额由职工自付。医疗统筹基金采取以定点医院前三年月平均"住院率、住院人均费用"为基础,并考虑其它因素,核定各医院当月应支付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当月医院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实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费用比较,在次月拨付给各医院。大于核定应支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按核定应支付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拨付;小于核定应支付金额的,按实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费用拨付。结余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年终综合考核各医院,依据不同情况分档次将结余额拨付各医院。 建立参保职工定点药店购药制度。根据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九江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市医药公司推荐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在市区东西南北中确定了5家药店为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由药店自己配微机电脑与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网络联通,参保职工凭其《医疗保险手册》、医院开据的处方或直接凭《手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购药金额在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内的,由药店微机电脑记账,事后与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超过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由个人自付。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及零售药品价格等进行审查,对有违约和违规行为的药店,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建立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确定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费,但其退休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分别不满上述年限的,必须补缴。对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确定了医疗保险参保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全市参保申报缴费基数参差不一、差别较大的情况,将平均缴费基数作为全市最低缴费基数。对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确定其缴费基数;对于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其实际申报的缴费基数执行。最低缴费基数今后随每年调整全部缴费基数而调整。 明确了改制解体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接续办法。企业改制解体清算财产时,优先清偿社会保险欠费,并提留离退休人员今后的医疗保险费用,暂定离休人员6万元,退休人员3万元(基本医疗2.5万元、大病统筹0.5万元)。上述费用一次性缴纳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管理,保证改制解体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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