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地被征用,农民户转为居民户,但是如果其年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则算为征地超转人员。这些人可以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申请生活补助。那么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呢?怎么申请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相关阅读>>> 孤儿生活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及流程 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领取标准、流程 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领取条件 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 国家建设征地农民户转为居民户的原农村劳动力,且年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 2. 同时包含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以及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经有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能进入社会保险体系的病残人员。 以上两类人群都可申请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 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1. 新接收的征地超转人员, 按照其生活补助费用的接收标准,为其支付接收第一年的生活补助费用。; 2. 自2015年起,参照本市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中缴费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政策,确定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支付标准的调整幅度。 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即决定 → 申请受理即决定[街乡级] 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区民政部门和街道(镇)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办机构应在每月相对固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超转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