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上海工作要进行户口申报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材料。比如不是上海市生源的毕业生,户口申报的时候需要提供证明信、迁移证、报到证等。那么不同类型的的毕业生,怎么申报上海户口呢?下文为您介绍毕业生上海户口申报办理材料、流程。 相关阅读>>>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 上海户口新政策 应届生上海落户政策:条件、评分 毕业生上海户口申报办理材料、流程 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申报 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含本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办理常住户口手续。接受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将户口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口内;接受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二、上海市中专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申报 (2)本市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就业并落户的,凭报到证第一联、《迁沪落户确认单》和市人保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及本人《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报户口证明信》和《户口迁移证》交派出所留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专业学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分配来本市工作及入户的,凭《迁沪落户确认单》、市人保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本人《户口迁移证》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上述材料均交派出所留存。 三、外省中专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申报 外省市部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回沪就业入户的,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凭《迁沪落户确认单》、市人保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凡在当年十二月底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凭学校派遣证到市人保局填写《证明信》。经同意后,凭《迁沪落户确认单》、市人保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本人《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户口证明信》和《户口迁移证》交派出所留存。 四、上海市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申报 本市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需要办理申报户口手续,由学校向主管局申请,附上名单(技工学校毕业生申报户口名册)一式三份,送市人保局审核,由市人保局出具盖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章)的《申报户口证明信》。毕业生凭《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迁移证》、《迁沪落户确认单》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上海户口申报办理地址 可以前往上海市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申报。以下是上海市部分派出所地址,更多公安派出所地址,可点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