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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阳泉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2024-01-03 16:08
摘要:2020年阳泉医疗保险 缴费 标准 和 财政 补助 标准 记者从市 医保 中心获悉,我市2019 年度 城乡 居民 医保 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已开始,与2018 年度 相比, 个人 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均有 提高 。 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40元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

2020年阳泉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已开始,与2018年度相比,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均有提高

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40元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全省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由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新增的40元各级财政负担比例不变,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20%。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282元,省级财政补助104元(省属大学生208元),市级财政补助52元(市属大学生104元),县级财政补助52元。

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也增加40元,2018年预收2019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

参保登记缴费时间至年底

目前,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已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特殊情况可延长到2019年1月底。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错过缴费期欲补缴的城乡居民,必须是上一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并需持社保卡(或参保证)到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额缴纳应缴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满3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错过缴费期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本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全额缴纳应缴的个人缴费部分、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部分,并于人员类别变更之日起30日开始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错过缴费期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本年度已以其他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仅需补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并于人员类别变更之日起次日开始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各类城乡居民可以和去年一样分别到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或者学校办理2019年度参保登记缴费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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