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019,2019年贵阳医保个人缴费一年多少钱? 都医保缴费档次,贵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贵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一年多少钱。 贵阳市统一调整2018年度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限从40%调整为60%,医疗保险下限为80%、生育保险为100%,上限维持300%不变。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4549元、月平均工资5379.08元,按照新的基数计算,从2018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3227.45元和16137.25元,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4303.27元和16137.25元;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5379.08元和16137.25元。 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227.45元)的,以3227.4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7.25元)的,以16137.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4303.27元)的,以4303.27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7.25元)的,以16137.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参保单位职工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5379.08元)的,以5379.08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7.25元)的,以16137.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参保单位职工2018年1月至6月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151.63元(月岗平工资的40%)的差额部分,于2018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 另外,针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1月至6月,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2151.63元(月岗平工资的40%)至16137.25元(月岗平工资的300%),即最低缴费基数为2151.6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137.25元,最低月缴费金额为430.33元,最高月缴费金额为3227.45元。7月至12月份,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调整为3227.45元(月岗平工资的60%)至16137.25元(月岗平工资的300%),最低月缴费金额为645.49元,最高月缴费金额为3227.45元,根据本人缴费能力自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379.08元,3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182.89元,3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236.68元。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到贵阳银行各网点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并按新调整缴费基数标准于7月19日前一次性足额预存2018年1月至7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18年7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贵阳银行统一进行一次性代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