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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大病医保细则出台

2024-01-10 20:22
摘要: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

备受关注的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日前正式启动,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享二次报销待遇。以前在报销政策以外的部分,如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以外的个人负担部分等,大病患者都可报销。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约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将享受此项政策。今年5月底前,2013年符合条件患者的报销费用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据测算将有2400多名大病患者,资金支出7000多万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不设封顶线。

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预计人均筹资标准为1000元,但是其中财政补贴已经达到了860元,大体一年会筹资8000多万元。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医保基金的筹资财政今年的补贴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部分钱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大病保险基金结余时,转移至下一年度用于大病保险支出,累计结余达到当年应筹资额度的50%时,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适当降低下一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划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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