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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2024-01-28 20:13
摘要:聊城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近日,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

聊城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近日,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89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2月10日起,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所有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财政部门根据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机构收支运行情况,以及相关绩效指标的考核结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落实好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对改革后合理收入下降较大的机构给予适当补助。

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提高综合、病理、治疗、介入、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对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不同级别医师价格保持适当差价,促进分级诊疗。调价项目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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