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2021天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1年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和政策解读,2021天津退休金上调细则。 具体办法为: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 三是适当倾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天津全市234万人受益。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6月起发放,今年1至5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6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增加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企业退休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0年9个月,2020年末年满71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07.70元。 该同志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74.08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81.78元。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定额调整增加5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62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32元((31-15)×2=32,一共增加62元(30+32=62));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34.08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407.70×1%=34.077≈34.08;
四部分累计174.08元(58+62+34.08+20=174.08)。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月增加58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退职人员、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 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本人缴费年限的整年数+1-15)×2。 例如:缴费年限恰好15年0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15+1-15)×2=32元。缴费年限30年9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30+1-15)×2=62元。 2.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额=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水平×1%。(计算结果见厘进分) 其中: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冬季采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不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退休、退职人员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天津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各区社保分中心窗口查询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适当倾斜 1.对高龄人员倾斜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2020年末年满70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 2.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后,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3470元的,补齐到34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是指,安置到企业并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办理企业退休手续的军队转业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