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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医保将7月起提高待遇标准

2024-07-04 21:43
摘要:今年7月1日起,南通市区医保将再次提高待遇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范围内可报销比例将由现在的81%、61%分别提高至83%和70%,52.9万参保职工和43.4万参保居民将从中受惠。

  此次调整是医保部门在系统分析历年基金使用数据的前提下,专门针对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比例段而采取的实际举措,进一步显著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负担。

  职工医保调整范围主要集中在住院基本医疗、床位费、门诊统筹和重症补充四个方面。

  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支比例有所提高。

  床位费方面,普通病房床位费由25元/天提高到32元/天;

  急诊观察床位费由6元/天提高到8元/天;

  监护病房床位费由50元/天提高到60元/天;

  层流洁病房床位费由8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

  离休干部普通病房床位费由30元/天提高到40元/天。

  提高门诊统筹的报支比例,限额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享受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年度内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刷卡累计超60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职和退休人员报支比例由50%和70%,分别提高到70%和80%。

  同时,大幅提高重症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9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今年1月1日起,重症补充医疗保险报支比例由80%提高到95%。

  居民医保此次提高的也是住院医疗费用报支比例。同时取消“每次转外就诊,个人负担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的规定,改为按规定审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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