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激励定点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江苏推出了医保付费新方式,即按病种限价结算。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患有儿童白血病等7种大病的医保患者,不管最后医药费花了多少钱,出院时只要交付个人部分就行,多“花”的钱由医院和医保机构结算。不仅如此,省人社厅还表示,下一步,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效果可控而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其中。 实习生杨华 扬子晚报记者王赟 1,为什么要推行大病付费方式改革? 因为医疗费用中比重较大的检查费、仪器费等没得到有效控制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传统“按项目付费”方式具有天然的诱导服务的弊端,特别是在当前的医疗服务价格不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情况下,这种支付方式是推高医疗费用、浪费卫生资源、扭曲医疗行为的一个因素。“这次,我们医保部门发挥了4000多万参保成员的团体优势,跟医院‘讨价还价’,变被动为主动,也是为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保险待遇的水平。” 据统计,去年,全省城镇职工的住院次均费用9586元,与上年的8845元相比上涨了741元,虽然药品取消了加成,实行零差率,但在医疗费用中占比重较大的检查费、仪器费、医用耗材费用等并没有被有效控制。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省医疗保险付费方式也随之跟进,从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结合门诊统筹实行居民医保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大病保障推进县级以上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简而言之,就是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三种方式。其中,住院按病种付费是最让人关注的,而在几年前江苏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这次《实施方案》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是首次在医保支付政策上,实行“按病种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