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 记者了解到,黄山市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设定为1.5万元至2万元。同时实行大病保险费用分段报销,可予报销部分,报销比例从40%到80%不等。目前,黄山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参保费为10-15元,从当地新农合基金中为参合农民代缴,参合农民无需另外缴费。 报销流程:合患者应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后办理大病保险报销。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大病患者,原则上先办理商业保险报销,再凭发票复印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申请新农合报销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 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报销,一律凭发票原件办理其中一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据统计,2013年,黄山市实际参合人数为111.91万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340元/年,比2012年提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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