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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2025-01-28 20:41
摘要:10月21日,记者从临河区医保中心了解到,临河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征缴10月21日正式开始,于2014年1月15日结束。

10月21日,记者从临河区医保中心了解到,临河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征缴10月21日正式开始,于2014年1月15日结束。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额度为普通居民200元/人,未成年人50元/人,低保人员120元/人,残疾居民个人不缴费。

未成年人、非临河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据了解,临河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主要是临河辖区内居民。其中,18周岁以下人群(含在校学生)应以未成年人身份参保;非临河户籍的新参保人员须持临河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参保。已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手术项目,设200元/次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乡镇或社区医院70%、区级医院60%、市级医院及转外就医55%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1500元。转往外地就医人员必须办理“转外就医”或“异地就医”手续,否则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新参保居民可就近到办事处缴费

需要续缴医疗保险的居民必须先采集和整理个人信息,即持原医保IC卡和身份证到初次参保办事处进行身份信息校验,校验通过后缴纳医疗保险费,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www.12333k.cn)进行注册,待信息确认完毕后,参保人员即可通过点击“查看申领进度”,按提示到工商银行网点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新参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相片两张到就近街道办事处先行缴费,待参保信息录入医疗保险系统后,按流程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整理。低保居民参保续费由临河区民政局统一办理;残疾居民参保续费由临河区残联统一办理;0~3周岁婴幼儿参保续费由其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临河近期将建立医保无线网络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城镇居民医保信息采集整理按时完成,临河区将在近期建立连通各街道办事处的医保无线网络,实现参保续保信息及时校验和参保缴费信息实时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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